2022-2023学年度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员公告(第六场)
2022-01-07 11:37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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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海区教育系统现面向全国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职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职员计划与岗位表(第六场)》(附件1)。
结合工作需要,其他招聘场次未完成计划可延续至本场招聘,预计1月中旬将有招聘岗位补充,请留意公告。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一)2022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境)毕业生。
(二)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生源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普通高等院校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境)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含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
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
3.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2022年1月12日8:30-1月14日下午17:30期间登录“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清单及要求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2-2023学年度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与提交要求》(附件3)。
(1)试讲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大小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2)其他报名资料的上传文件格式为jpg,请以原件拍照或扫描后逐页上传,图片内容需清晰可见。
2.“南海区教职员招聘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填写及报名材料上传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开始前及结束后,考生不能进行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新增或修改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职员招聘”栏目登录。
(二)网上资格审核及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系统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为减少人员聚集,本场招聘设置视频评审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推荐进入考试环节。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考试。视频评审成绩不计入考试环节。如实际符合推荐条件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或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推荐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1月18日上午8:30后登陆系统查询。
(三)现场资格审核
推荐进入考试环节人员须于1月2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准考证和报名表(考生请在1月18日上午8:30后登陆系统查询并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成绩综合排名证明、其他学校证明(如相近专业证明、专业培养方向证明,按需提供),以上材料须含院校盖章。
(四)考试
考试定于1月21日进行。考试报到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分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形式)两个环节进行。考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和专业技能成绩(占60%)组成,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考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员。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证件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如暂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的,需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