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技师学院招聘1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7-17 15:59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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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简介:
佛山市技师学院创办于1963年,是广东省办学历史最长的公办技工院校之一。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
学院新校园位于佛山高新区,用地面积426亩,办学规模为8000名学生。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装备制造系、智能生产系、应用设计系、现代服务系五大专业系,开设了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钣金与涂装、多轴数控加工、精密测量技术应用、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3D打印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室内设计、网站开发与维护、动漫(画)设计与制作、幼儿教育、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会计、旅游服务与管理、烹饪等20多个常设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上午9:00至2020年8月7日下午17:00。咨询电话:0757-86281045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要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fshrss.gov.cn/)、或学院网站(http://www.fsnhjs.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满足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要求的《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版)》,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①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②境外高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境外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专家对学科专业相近性或相近度进行鉴别,并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要求有列出培养方向的招聘岗位除外)。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除专业名称符合要求外还须专业具体培养方向符合要求方可报考。例如某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或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人符合专业要求;如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不符合专业要求。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由本人签名。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或由原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清单,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清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中共党员证明由应聘者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需注明该同志入党时间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7.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8.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