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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207人编制)

    2022-10-19 15:07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佛山华图在线咨询

      佛山教师招聘网同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207人编制),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广州市教师招聘考试信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佛山教师招聘网/佛山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22年11月在北京公开招聘207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毕业生(即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023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11月4日至2004年11月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报名方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预报名

      2022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4: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预报名。网络预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预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宣讲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认,以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部分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2年11月4日10:00-12:00,中国人民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室(北区食堂4层);

      清华大学宣讲会:2022年11月4日14:30-16:30,清华大学本部校区职业发展中心天一厅;

      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2年11月4日18:30-21:00,北京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敬文讲堂;

      北京大学宣讲会:2022年11月5日14:00-16:00,北京大学本部校区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9:00-17:00。

      3.报名地点: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1号楼。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3,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3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5.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6.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报考单位设点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建议考生关注“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届时均可在微信公众号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2年11月6日15: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
     

    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207人编制) 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207人编制) 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207人编制)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022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2年11月7日。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小组讨论
    成功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7:1的岗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7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事招雷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2年11月7-8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北京市,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根据考生面试(说课/试教)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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