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3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第四场)
2020-06-24 13:44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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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四场)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数学、生物,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8个学科共38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授课,即正常上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须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指以下两类人员:
1.2020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9年底或202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2.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的,以及2018年毕业(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按规定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出国(境)留学回粤就业的广东省户籍高校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指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但“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即2002年7月7日之前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按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试用期满转正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学要求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要求具有小学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2.社会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30周岁以下;
(3)2019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任教。
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
①高明区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②我区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临聘教师以及区沧江中学或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任教的临聘教师、校聘教师,学历学位放宽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四场)》。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招考单位已根据用人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3)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7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7月7日之后出生。
(4)工作经历时间: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工作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即2020年7月7日)。
(5)高明生源: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的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