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公告
2019-08-22 10:23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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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事项安排
(一)确定体检对象
依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面试、专业测试、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者或不合格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各考生的成绩请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9时后登录“高明区招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日期由各选调单位研究确定后,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体检医疗机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或高明区人民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体检结束后,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转任。
2.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或证件、资料携带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考生必须携带如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以及同意报考证明(盖章原件)、笔试准考证、签字笔、彩照(近两年的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4.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陪同。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选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记入诚信档案库。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5.考生应提前熟悉体检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同时,考生要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选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二、考察事项安排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二)列为考察对象的考生,须按照《转任政审考察所需提交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送到选调单位。
三、其他事项
(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转任人员。
(二)拟转任人员名单在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此次选调职位均为一级科员,转任人员在原单位所任职务职级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
(五)转任人员在高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个别职位另有要求的,以选调公告的职位表要求为准。
(六)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757—88881942。
附件: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关于同意XXX同志报考佛山市高明区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的证明(样板)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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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