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2)
2018-12-14 09:55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和复审:佛山市气象局人力资源科负责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版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岗位基本条件人选,发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佛山市气象局人力资源科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供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上述岗位招聘人员要求已取得工程师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咨询电话:83382507
监督电话:83997401
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气象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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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