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6名公告(2)
2018-01-16 13:08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笔试(占总成绩30%)
笔试试题由有资质的出题机构命题,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公布。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三)面试(占总成绩50%)
根据电脑汉字录入测试和笔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的成绩不列入考试总成绩计算,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我院最终录用考生的参考依据。
心理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fy.ss.gov.cn)。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从面试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http://fy.ss.gov.cn)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七、补录
本次成绩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聘用后放弃、离职等,可在面试及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是否补录,由我院研究决定。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暂按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待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即按新规定予以调整。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劳小姐,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7911365,0757-87785223。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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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