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三水区乐平镇招聘10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17-12-18 17:24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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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镇现公开招聘11名村(社区)工作人员,其中,10名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村专职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名,村专职调解员1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
(六)具有招聘职位所属村(居)委会户口,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七)有违法、违计、违纪记录的人员不得聘用。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同一职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乐平镇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乐平镇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方式: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薪酬福利
按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执行,试用期2个月。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政府1号楼三楼302室。
(三)报名材料: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报名时间内到乐平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报名。并按要求提前填写好《乐平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报名咨询:电话,0757-87388370;联系人,曾振安。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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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