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24名教师公告(2)
2017-11-09 13:48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二)资格审核(11月26-27日):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高于或等于3:1比例的要求;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若该职位有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则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可放宽到2:1,报考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11月27日在华中师大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11月28日,地点待定):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须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公布笔试人员名单: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N的比例推荐人员参加笔试(N为该岗位招聘人数)。如面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推荐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华中师大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笔试(11月29日,地点待定):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
(六)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笔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对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华中师大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按要求现场提交就业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考单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公示(时间待定):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对于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和“三水教育信息港”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规定,和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录用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目前,三水区在编在职教师年平均收入约为16万元。
(五)凡报考并成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的,均视为服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分配。
(六)应聘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违约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将由其个人承担。
(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人员中,凡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三水区临聘教师库,今后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应聘。
联系人:肖老师,办公电话:0757-87701328;
夏老师,办公电话:0757-87786790。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赴华中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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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