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26名合同制书记员公告(2)
2017-05-08 09:52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成报名人员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潮州市潮州大道209号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后幢一楼接受资格审查。
(2)审查时间:2017年5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当提供所在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上交填写好的《2017年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 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4)注意事项:资格审查时应当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即笔试和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www.czcourt.gov.cn,下同)公布。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对象在笔试入围人员范围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划定60分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自负体检相关费用。
体检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公布。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