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2016-10-26 17:37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卫生人才网
(五)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院负责。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替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卫生人才招聘管理系统进行公布,同时在单位网站、南海人才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接收和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1.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凭招委会发出的《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
2.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十)其他
(一)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余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前提供学历认证,请提前做好准备。
(二)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三)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2016年10月31日。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试用考察期开始后,受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高层次特殊人才招聘常年开展。符合高层次特殊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由我单位向招委会提出申请,经业务考核、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后,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经报招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
1、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南海区第三医院招聘工作日程表.doc
咨询电话:0757-85689917、85621206,联系人:周老师、傅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5662242
本方案解释权属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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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佛山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