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
2013-03-18 20:51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公务员考试网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2日。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职位(在职位表中注明“具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者,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服务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2008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1年以来参加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录职位分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报考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均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
本次考录分乡镇(含街道,下同)机关职位和县以上机关职位,乡镇机关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县以上机关职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2。
(二)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由http://www.gdzz.cn、http://www.gdhrss.gov.cn、http://www.humanassess.com.cn进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将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能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通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的专门职位的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系统直接确认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8∶30期间,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