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员公告(739名)
2021-02-08 15:59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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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佛山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考试复试通知
https://gd.huatu.com/jsks/2021/0402/2026713.html
2021-2022学年南海区教育系统教职员招聘考试复试成绩公告
https://foshan.huatu.com/2021/0419/2048306.html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1-2022学年度公办教职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2022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公办教职员739名,其中高中10名,职业学校19名,初中、小学710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1-2022学年度教职员招聘计划和岗位表》(附件1)
广东佛山市南海职位表2021查询:https://gd.huatu.com/zt/lnfsnhjszpzwk/【点击进入】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
(一)毕业生,包括以下两类:
1.2021届毕业生,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境)应届毕业生。
2.广东省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就业待遇,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适用对象如下:
(1)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2)广东省生源省外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出国(境)留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
以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接受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我区临时聘用专任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或报考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文化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报考。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毕业生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境)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广东省择业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或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报考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文化课、特殊教育学科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区外在编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教师系列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①具有副高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②本人曾获得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③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④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团体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或个人获省级前三名。
(2)2020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不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任教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夫妻两地分居的在职教师(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我区在编公职人员),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且职称和工作经验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职教师,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且有1年以上企业专业实践经历或指导学生(或本人)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2)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具有初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硕士学位或双学士学位人员,具有1年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教育教学经验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4.报考特殊学校康复教师(治疗师)岗位的在职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康复治疗师证。
5.报考校医岗位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