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佛山三水区乐平镇招聘17名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公告
2018-10-18 17:14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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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乐平镇开展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
抢险救援消防专职队员 17名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2018年7月前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考。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消防救援岗位16名。
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以下相同)。从事消防抢险救援工作满5个月的在职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消防文员岗位1名。
要求:男女不限,男性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性身高1.62CM以上(含1.62CM),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从事消防工作满5年。
以上岗位均参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伍2018年训练工作指导意见》有关专职消防员体能的标准通过体能测试才能录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经被公安机关认定过违法犯罪行为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未征收社会抚养费或已征收社会抚养费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的,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每名报考者只可报1个职位。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8日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乐平镇派出所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3、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如实填写《乐平镇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表》(附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乐平派出所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
考生在进入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由乐平派出所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后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镇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