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事考试网:2017年佛山禅城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79名(2)
2017-08-16 10:34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报名时间内到招录单位报名,并按要求填写《禅城区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禅城区招录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5、附件6),由他人代报名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中的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7)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录用。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中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经历,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注意: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由区委组织部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及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统一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委组织部(http://zzb.chancheng.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政府雇用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