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事考试网:佛山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2)
2017-07-21 08:32 佛山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三、考试事项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